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1

121.要知道,主承

121.要知道,主承认并接受所有承认并敬拜人形式的神之人,无论他们来自哪个星球,因为主就是人形式的神。由于主以天使的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向这些星球的居民显现,所以当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告诉来自这些星球的灵人和天使说,神是实实在在的人时,他们都接受、承认这种说法,并为这一事实而感到欢喜。

属天的奥秘 #1616

1616.“亚伯兰就

1616.“亚伯兰就挪移帐棚,来到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居住”表示主到达一种更内在的感知。这从“挪移帐棚”和“橡树林”的含义清楚可知:“挪移帐棚”,就是挪动并固定帐棚,是指结合的过程,因为“帐棚”是指敬拜的神圣,如前所示(414, 1452节),外在人通过这外在的神圣与内在人结合;“橡树林”是指感知,如前所述(1442, 1443节),那里出现了“摩利橡树林”这个短语,意思是第一种感知,而此处以复数形式提到的“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表示更充分,也就是更内在的感知。这种感知被称为“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别处也提到“幔利”(如创世记14:13; 18:1; 23:17-19; 35:27);还提到希伯仑(如创世记35:27; 37:14; 约书亚记10:36, 39; 14:13-15; 15:13, 54; 20:7; 21:11, 13; 士师记1:10, 20,以及其它地方)。至于幔利和希伯仑表示什么,蒙主的神性怜悯,可参看解释这些经文的地方。
关于“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表示一种更内在的感知,情况如下:属于外在人的事物越与属于内在人的属天事物结合,感知就越增长,并变得更内在。与属天事物的结合会赋予感知,因为内在人的生命本身就住在属于对耶和华之爱的属天事物里面;或也可说,耶和华存在于属于爱的属天事物里面,也就是存在于属天之爱里面;这种存在在外在人中是感知不到的,除非实现结合;一切感知都来自结合。
从此处的内义清楚可知主的情形如何,即:随着知识或认知的增多、繁殖,祂的外在人,即人性或人身本质逐步与神性本质结合。若不通过知识或认知,任何人,只要他是人,都永远不能与耶和华或主结合,因为一个人正是通过知识或认知而成为人。这也适用于主,因为主和其他人一样出生,也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然而,属天事物不断被灌输到祂作为器皿的知识或认知中;结果,祂的知识或认知不断变成接受属天事物的器皿;这些器皿本身也变成属天的。
主以这种方式不断朝婴孩的属天事物前进,因为如前所述(430, 561, 1438, 1450-1451, 1453:1, 1472, 1495-1496, 1548, 1555:2, 1557节),属于爱的属天事物从最早的婴儿期直到童年时期,再到青春期就被灌输给一个人。他因是一个人,所以那时和以后就被赋予知识和认知(无论世俗的还是宗教的)。如果一个人是那种能重生的人,那么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充满属于爱和仁的属天事物,并因此被植入他自婴儿直到童年和青春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他的外在人就这样与他的内在人结合。它们首先被植入他青春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然后被植入他童年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最后被植入他婴儿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这时,他就是一个“小孩子”;论到小孩子,主说“神的国是属于这样的人的”(马可福音10:14; 路加福音18:16)。唯独主实现这种植入;因此,属天之物若非来自并属于主,就不会,也不能存在于人身上。
然而,主凭自己的能力将祂的外在人与内在人结合起来,并以属天事物充满祂的知识或认知,按照神性秩序把它们植入属天事物。首先,主将它们植入祂童年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的属天事物,接着植入童年时期与婴儿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与童年时期)之间的那个年龄阶段的属天事物,最后植入婴儿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童年时期)的属天事物。同时祂以这种方式在人性或人身本质方面也变成纯真本身和爱本身;这纯真本身和爱本身是天上和地上的一切纯真和一切爱的源头。这种纯真是真正的婴孩(译注:新世纪版本为真正的童年),因为它同时也是智慧。而婴孩的纯真若不通过知识或认知变成智慧的纯真,就毫无用处;这就是为何在来世,小孩子都被赋予知识或认知。主因将知识或认知植入属天事物,故拥有感知,因为如前所述,一切感知都来自结合。当主植入童年时期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时,祂便拥有了祂的第一种感知,这种感知由“摩利橡树林”来表示;当祂植入知识或认知时,便拥有了祂的第二种感知,也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它更为内在;这种感知由“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来表示。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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